圖/禾園嬰幼兒學校


文/內政部兒童局


一、舉辦目的
因應台灣少子女化的現象,內政部兒童局擬拍攝30秒廣告影片一支,呈現幼童最天真、自然、可愛的樣貌,以喚起為人父母者生兒育女的渴望,故公開尋求1至2足歲的孩童,擔任廣告影片的小小童星。


二、主辦單位:內政部兒童局


三、招募辦法


(一)第一階段  報名期(即日起,至99年8月15日止)
應徵孩童限滿1至2足歲之間,應徵者父母或親友須填妥【徵選報名表】(下載處),並將孩子的【照片四張】(請盡量以不同角度取景,限JPG檔案格式,每張檔案大小限300K以內,以孩子的姓名為檔名,再加註阿拉伯數字為流水號,例如:王大明_01.JPG、 王大明_02.JPG...依此類推)或【自拍影片一段】(非應徵必要資料,可自行決定是否提供,檔案格式為WMV或MOI等,影片長度限1分鐘以內,檔案大小限3M以內,檔名標示方法同照片),上傳至內政部兒童局【廣告影片小小童星】徵選專用電子郵件信箱:babystar@cbi.gov.tw,逾期恕不受理。
   
說明:
應徵者年齡月數不符、所附資料缺漏、不符規定或填寫不詳實,致無法連絡或判定條件是否符合時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應徵者資格。


(二)第二階段  初選期(99年8月16日起,至99年8月20日止)
主辦單位將根據應徵者照片或影片資料展開初步篩選,合格者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,未獲採用者另以專函告知,並獲贈兒童繪本圖書乙冊。


說明:
主辦單位不會於此階段,以任何名義邀約應徵者出席任何場合、或要求應徵者預付任何費用,如接獲相關來電,請電洽04-2250-2867內政部兒童局簡小姐確認之。


(三)第三階段  試鏡期(99年8月28日,暫定)
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入圍孩童之主要連絡人,告知試鏡地點。除試鏡孩童以外,限兩名成人陪同。應徵者應於主辦單位要求之時間準時抵達,逾時恕取消資格。


說明:
1.試鏡當日孩童所需之哺乳、尿片等隨身照護必需品,由陪同者自行準備。另請備妥戶口名簿影本以利核對孩童年齡。
2.應徵者自進入試鏡地點起,至離開試鏡地點止,主辦單位將為孩童與陪同者投保意外險。
3.試鏡地點將於台北市區舉行,主辦單位將補助應徵者試鏡車馬費,外縣市根據出發縣市,以台鐵自強號車資計費(出發地以報名表上之通訊地為準),外加150元市區通勤津貼,台北縣市一律補助新台幣150元,請多使用大眾運輸系統。
4.參加試鏡之應徵者,未必會獲錄用,請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憑,未獲錄用者,獲贈兒童繪本圖書乙冊。
5.試鏡當日將有新聞媒體到場採訪,有公開曝光疑慮之應徵者,請自行考量是否參與。


(四)第四階段  拍攝期(99年9月4日,暫定)
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試鏡入選孩童之主要連絡人,告知拍攝地點。除拍攝孩童以外,限兩名成人陪同。應徵者應於主辦單位要求之時間準時抵達,逾時恕取消資格。


說明:
1.拍攝當日孩童所需之哺乳、尿片等隨身照護必需品,由陪同者自行準備。
2.入選者自進入拍攝地點起,至離開拍攝地點止,主辦單位將為孩童與陪同者投保意外險。
3.拍攝地點將於台北市區舉行,主辦單位將補助應徵者拍攝車馬費,同試鏡標準給付。
4.入選孩童之陪同者之一,拍攝前須同意簽訂無限期肖像使用授權書,如不同意者,可事前決定是否出席參與拍攝,到拍攝現場且不同意簽署者恕不補助車馬費。
5.由於拍攝當日孩童的身心狀況,將影響現場表現,故參與拍攝者仍未必錄用,請依主辦單位事後通知為準,未獲錄用者,將獲贈兒童繪本圖書乙冊。
6.最終獲錄用的孩童,主辦單位將另行聯繫應徵者,支付每名通告費新台幣5,000元整,應徵者須派代表簽收領據或勞務報酬單,完備程序後主辦單位始撥付款項。

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參加本招募活動一律免收報名費或任何費用。如有任何關於本案之疑問,請電洽04-2250-2867內政部兒童局簡小姐


(活動網址:http://www.cbi.gov.tw/CBI_2/internet/main/index.aspx)
(二)應徵者請詳閱本招募辦法,成功寄送應徵資料者,視同同意所有條款。
(三)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隨時公告調整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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